(2013年7月31日安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
吳為坤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吳仲伯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趙瑞虹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朱偉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儲怡軍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檀格松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金美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錢文萍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丁胡兵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楊翼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胡泉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曹友春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陳維維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秦芳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楊揚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汪曉波的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楊金高的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方向華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金小文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楊海舟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俊明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