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汪云波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 煒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潘 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免去:
方向華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 煒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潘 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