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菊云帶領部分市人大常委會委員、相關領域的市人大代表和民宗僑外工委委員,先后赴望江縣高士鎮外國人管理服務站等地實地調研,深入了解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外籍人才引進及在宜工作生活情況,聽取市公安、外辦、教體、民政、科技、交通等部門有關情況報告,研究提高外籍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的思路舉措,推動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基本情況和主要成效
一是暢通外籍人才來宜通道。市科技部門開辟高端外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采取承諾制方式,實行容缺辦理。支持企業強化與外國專家項目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境外人才項目資金扶持,鼓勵企業引進更多外國專家。2022年以來,安慶市共引進外國專家數量居全省第2位。通過實施境外人才項目,安慶帝伯格茨活塞環公司與美國輝門公司合作研發的萊氏體珩磨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已全面替代進口。
二是優化外籍人員來宜服務。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建立入境快捷通道,對申辦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實行并聯辦理,實現外籍人員就業手續“一窗通辦”。市教體局協調安慶高崎小學、安慶外國語學校韋倫幼兒園等為在宜工作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學服務。市人社部門積極落實省政府文件要求,為身份合法的外籍新娘提供免費就業技能培訓。疫情期間,市外辦幫助環新集團、國軒新能源、金張科技等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解決外籍人員入境難題。
三是強化外籍人員在宜管理。市教育部門圍繞加強和改進外籍教師、學生管理工作,幫助安慶師范大學制定《外籍專家、教師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國際學生管理規定》,指導安慶外國語學校出臺《外籍教師教學工作管理條例》《外國專家安全管理制度》《外教宿舍管理條例》等。市公安部門對申請來宜居留的外籍人員加強實質性審查,將常住外籍人員納入實有人口管理,建立個人檔案,并定期走訪,確保外籍人員在宜居留期間得到及時高效的管理和服務。
二、存在的問題
(一)引進外籍人才激勵扶持政策缺乏。近兩年,盡管我市外籍人才有所增加,但總量仍然不大。截至4月底,在宜就業的外籍人員與省內合肥、蕪湖、滁州等市相比,仍然差距較大。調研中,市公安、科技等部門都反映,我市一直以來都沒有針對外籍人才在宜就醫、體檢、子女就學等建立統一指導規范,也沒有出臺專門政策加強對外籍專家等高端人才的招引和服務。省內合肥、蕪湖市都在醫療方面為外籍人才開通了綠色通道,有外國專家定點醫療窗口,也有引進外國專家的激勵政策。另外,調研走訪時一些企業反映,城區外籍人才相對比較集中,但缺乏交流平臺,市級層面組織外籍專家人才活動也很少,導致他們對安慶認同感和融入度不高。
(二)涉外風險防范存在薄弱環節。一是涉外婚姻風險較多。調研發現,我市常住外籍人員中,外籍新娘占比達86%,且主要以老撾、越南、柬埔寨、緬甸等毗鄰國家外籍新娘為主。這些涉外婚姻多數發生在農村地區,由于雙方家庭經濟都比較貧困、文化程度普遍較低,極易出現違法事件,成婚后也容易引發家庭矛盾,逃婚、騙婚現象時有發生。二是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存在騙單風險。市外辦根據企業申請出具外國人來華工作邀請核實單時,信息來源主要來自文來文往,對其主要業務范圍、經營規模、與外方合作情況等很難做到一一核實。后疫情時代,隨著外國人入境政策調整和企業需求的增加,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存在一些單位惡意騙取核實單、買賣核實單的風險。
(三)部門協作配合機制不夠健全。在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中,主管部門是公安局,同時有外事辦、科技局、教體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門作為參與管理單位。從調研情況看,全市外籍人員管理工作還沒有建立跨部門的協作機制。這些涉外管理部門之間信息溝通不暢,管理上沒有形成合力,容易出現外籍人員漏管或服務不到位的情況。如公安部門反映,一些短期來宜工作、旅游的外籍人員,如果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工廠宿舍,又沒有主動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住宿登記,公安部門就很難掌握其在宜狀況。如稅務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在宜就業的外籍人員征收個人所得稅時,由于很難準確掌握外籍人員入境、在境內逗留時間等信息,無法確保相關稅源“顆粒歸倉”。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開放力度,大力招引人才。一要從服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實施人才興市戰略,下大力氣、出真金白銀,大力招引外籍專家和技術人才,加快打造新時代人才聚集高地。二要學習借鑒省內合肥、蕪湖等地先進經驗,制定出臺從安居就業到子女就學,再到看病就醫的一攬子保障措施,打消外籍人才“后顧之憂”,讓外籍專家人才不僅引得進來,而且來了就不想走。
(二)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風險。一是加強涉外婚姻管理。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農村基層群眾自覺規避涉外婚姻中非法介紹、非法居留、非婚生子等行為引發的法律、經濟和家庭風險。要進一步發揮村委會、婦聯等基層社會治理單元作用,協助解決涉外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化解不和諧因素,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市外辦要加強對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的審核把關,通過計劃預報、跟蹤反饋、排查清理、不定期走訪、定期核查等延伸管理手段,嚴防騙取、買賣邀請函等問題的發生,同時完善申辦企業“白名單”制度,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優質的服務。
(三)加強工作協同,發揮部門合力。一是建立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由政府牽頭,公安部門主抓,相關部門參與,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二是構建外籍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市縣之間、部門之間、部門與涉外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同,提升外籍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質效,更好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市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外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