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大工作研究會去年調整為市人大機關內設機構。為進一步規范研究會管理工作,近日,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會同市人大辦公室赴蕪湖等地人大常委會開展調研,對研究會人員組成、工作安排、經費管理等情況進行深入了解,汲取好的經驗做法,向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匯報,并督促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研究會管理。
修訂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研究會按照《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章程》規定,建立完善《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工作制度》、《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會長會議制度》、《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秘書處工作制度》、《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財務管理制度》等,明確安慶市人大工作研究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副秘書長職責分工。
強化內部人員管理。根據《章程》規定,嚴把會員入口關,保證研究會工作嚴肅性。指派一名機關工作人員作為研究會聯絡員,做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與研究會溝通協調工作。督促研究會對活動小組人員進行了重新調整,進一步提高小組活動的專業性、指導性。
嚴控活動經費支出。要求研究會年初作出工作經費預算,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批準,每次開展活動時,做好計劃報市人大辦公室審批。活動結束后,市人大辦公室按照財務制度規定據實報銷,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及隱形“四風”行為不予報銷,堅決制止以交通費、通訊費等名義亂發津補貼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