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儲芳齡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劉鑫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侯永言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汪雨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吳松濤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二、免去:
陸舫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程艮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周大慶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