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程志翔提出辭去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程志翔辭去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