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陶永生、戴春益提出辭去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陶永生、戴春益辭去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報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