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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許可市人民檢察院對市人大代表石力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并暫停其執行代表職務的決定
發布時間:2014-07-23 閱讀次數:次
(2014年7月22日安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安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主任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報請許可對石力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慶檢強許〔2014〕1號)。經主任會議研究,許可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根據《代表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確認許可市人民檢察院對市十六屆人大代表石力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代表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鑒于石力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暫時停止其執行市人大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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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同意《安慶化工新材料產業集中區(安慶市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范園區)總體規劃(2011-2015)》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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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程小俊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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