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許可市公安局對市人大代表
徐冬斌采取強制措施并暫停
其執行代表職務的決定
(2014年12月23日安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安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主任會議聽取了市公安局《關于對徐冬斌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許可的請示》(安公治〔2014〕1230號)。經主任會議研究,許可市公安局對其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根據《代表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經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確認許可市公安局對市十六屆人大代表徐冬斌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根據《代表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鑒于徐冬斌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暫時停止其執行市人大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