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在太湖縣組織召開《安慶市花亭湖風景名勝區條例》專家論證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立法專家進行座談,聽取對《條例》的意見建議。
會議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安平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常委會秘書長程春生,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規室主任胡安勝,市司法局調研員金落實,太湖縣縣長朱小兵,太湖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朝良,太湖縣副縣長魯偉文,花亭湖風景名勝區管理處主任甘長川等參加會議。
論證會上,與會專家認真圍繞《條例》逐條進行了討論,從制定原則、立法依據等方面發表了見解和看法,就條文的合法性、合理性、邏輯性和可操作性等進行論證。同時專家們指出,在《條例》的修改完善過程中,要進一步準確把握上位法精神,認真審查每項條款,使之表述要更加準確;要進一步廣泛聽取有關部門、風景區所在鄉鎮(村)及市民群眾的意見,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做為工作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要進一步統籌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落實好國家環境保護政策,確保風景區實現可持續發展。
程春生在聽取了各專家發言后表示,要深入研究、梳理專家的意見建議,認真吸收采納,對《條例》草案再作進一步的修改并廣泛征求意見建議,使這件法規既契合中央有關精神,又符合風景名勝區實際,為風景名勝區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譚憲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