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
劉安平的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家平、陶永生、戴春益的委員職務;
韋文明、焦玲的市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方希琳的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張衛的市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朱小紅的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