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中共安慶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著力點,全面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建設“四個安慶”、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增強對經濟和社會工作的監督實效
1、加強對經濟建設的監督。按照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圍繞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依法實施監督。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促進工業轉型升級、重點工程實施、農業經營體制創新工作等專項報告;開展城區園區整合工作、民營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口岸建設情況、鐵路運營工作調研。
2、加強對文化建設的監督。貫徹市委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強市的實施意見,推動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完善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聽取審議教育均衡發展、科技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報告;組織開展市屬高校建設與發展、市博物館建設、省運會場館及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情況視察與調研。
3、加強對社會建設的監督。督促有關部門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聽取審議公立醫院改革實施情況、社區建設與管理創新、防汛抗旱準備、汛期氣象預測和農村氣象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等報告;配合省人大開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動;開展民族工作、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農村安全飲用水、安慶市區車輛通行管理工作、城區環境衛生作業體制改革工作調研。選擇一至兩個社會熱點問題開展專題詢問。
4、加強對生態建設的監督。針對我市資源約束趨緊、生態保護任務較為艱巨的形勢,運用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手段,推進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倡導低碳生活。配合省人大開展“環保世紀行”活動;聽取和審議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百萬畝森林增長提質工程”實施情況報告;對人民路步行街建設及老城區改造與保護、康熙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調研;繼續督辦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菱湖風景區水源保護》的議案。
5、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與監督。做好部門預算的調研與審查工作;適時聽取和審議本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及2012年財政決算工作的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推動預算執行績效評估和違法違規責任追究。
二、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進一步履行好法律監督的職責
6、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貫徹。深入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聽取審議市政府關于“六五”普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配合省人大繼續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
7、保證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正確實施。與省及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聯動,對科技進步法、環境保護法、森林法的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
8、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促進行政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9、監督司法機關公正司法。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實施情況報告、市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執行情況的報告,加強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
10、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認真審查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有重點地開展主動審查工作。
三、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進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
11、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適應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需要,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及人民群眾關注的重要問題,依法作出決議、決定,促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
1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依法任命新一屆市政府組成人員及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做好日常任免工作。繼續堅持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法官檢察官任前了解、擬任人員作供職報告、表決通過后頒發任命書等規定,提高任免工作質量。結合聽取審議工作報告開展任后監督。
四、順應人民群眾對人大工作的新期待,進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13、作出加強自身建設的決定。按照中共“十八大”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出的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的政治建設、能力建設、制度建設、作風建設。
14、建設學習型機關。結合常委會議題舉辦法制講座,促進常委會組成人員提高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法律法規運用水平、熟悉相關工作情況、提高履職能力。
15、改進工作方式。借鑒全國人大的做法,在聽取審議工作報告時,探索對“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
16、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加強代表聯絡機構建設;委托選舉單位組織代表集中開展初任學習培訓,學習地方組織法、代表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理論及代表履職業務知識;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從代表建議中選出若干件,安排主任會議成員牽頭督辦;適時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年終向代表集中反饋建議辦理情況。
17、密切聯系人民群眾。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交辦、督辦及協調工作,推動群眾反映的合法、符合政策規定的正當信訪問題得到解決。
18、加強工作聯系與交流。召開一至兩次全市人大工作座談會,選擇一、兩個專題進行研究和討論。召開各工作委員會會議。對縣(市)區人大開展相關工作進行指導。開展與外市人大的工作聯系與交流。
19、做好人大制度與人大工作的宣傳與研究。貫徹落實省人大辦公廳、省委宣傳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大宣傳工作的意見》,改進人大工作宣傳的形式與內容。繼續辦好安慶日報、安慶電視臺、安慶廣播電視報上的人大宣傳專欄。辦好安慶人大網站、《安慶人大》刊物和《安慶人大工作信息》。繼續做好人大研究會工作。